2014年10月17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了《衡阳师范学院教职工周转房管理办法》(修订)。2014年10月30日学院印发了《衡阳师范学院教职工周转房管理办法》(院资字[2014]4号)。为了更好地让教职工了解新修订的《管理办法》,资产管理处就有关问题解答如下。
一、学院周转房的主要用途是什么?
学院周转房的主要用途是作为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在衡阳市区内无房的教职工购买住房前的临时过渡性租赁住房。其临时过渡性特征表明周转房不可能长时间租住。目前,全国有周转房的高校,租住期限最长的不超过五年,最短的只有两年,我院周转房租住期限规定最长不超过六年,是所有有周转房的高校中期限最宽松的。无房是指在衡阳市区内无商品房、房改房、拆迁安置房、自建房、经济适用房等。
二、学院为什么要修订《管理办法》?
《衡阳师范学院教职工周转房管理办法》自2010年8月1日颁布实施以来,为规范学院周转房管理,解决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无房教职工临时过渡性住房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随着学院发展,教职工人数不断增加,而学院的周转房却没有同步增加,供求矛盾日益突出。在今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校内周转房房源不足,青年教师校外租房不安全,经济负担重的问题”成为省委派驻高校第四督导组反馈的立行立改整改项目之一。
我院周转房总量只有419套(间),这些住房目前已全部住满,其中109套(间)租住时间超过6年,最长的超过了10年。学院周转房使用形成严重“滞转”现象。学院每年有30余位新进教职工申请使用周转房,目前已积压60余人无房源可供安排。有些教职工长期占用周转房,自己并没居住,要么空置,要么通过转租获取房租差价。针对周转房目前使用的现状,在学院近期内无法增加房源的前提下,只有通过加强对周转房的有效管理,遏制房产资源不公正使用或浪费等现象,才能缓解周转房供求矛盾日益突出的问题,确保新进教职工和各层次引进人才过渡性住房的需求。为此,有必要对原《管理办法》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采取有力措施加速周转房的周转。
三、本次《管理办法》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是缩短了周转房租赁期限。从原来实际操作中租赁期限累计不超过10年,修改为:属学院引进人才的教职工租住周转房累计不超过6年,其他人员不超过3年。
二是推进房租标准逐步与市场价接轨,缓解周转房供求矛盾。《管理办法》中规定周转房市场价标准为:西校区C30、C31栋和东校区C01、C02、C03栋按8元/㎡·月,不带卫生间的按6元/㎡·月,其它7元/㎡·月。
三是加强了对教职工无住房的审核。《管理办法》规定:无房教职工申请租住周转房,须提供由衡阳市房管部门出具的本人及配偶在衡阳市内没有住房的证明材料,不能提供此证明的,按有住房者看待。
四是制订了提前退房奖励政策,促使周转房有效周转。《管理办法》规定:对可享受优惠价租住周转房的教职工,如不租住学院周转房或租住学院周转房但优惠期未到期而提前退房的,可享受提前退房奖励。
五是严格周转房管理。新的《管理办法》规定,学院成立周转房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学院周转房进行租赁管理;申请周转房需教职工所在部门把关并签署意见,须与学院签订租赁合同;对转租、转让、转借、强占住房等违规行为加大了经济处罚力度,促使合同到期的住户按时退房。
四、《管理办法》中的房租标准是否偏高?
一是学院执行的周转房租金标准价(每平方米使用面积平均2.2元/月)、成本价(每平方米使用面积4.5元/月)是上个世纪末的廉租标准。在目前市场房屋出租价格节节攀升的情况下,学院房租标准一直没有提高。
二是学院周转房租金市场价不是突然“涨价”。2010年实施的《管理办法》已明确规定周转房租金市场价标准分别为每月8元/㎡、7元/㎡、6元/㎡(按不同类型房屋)。但在后来的实际操作中,考虑到《管理办法》刚实施不久,教职工有一个适应的过程,所以最后改为全部按每月6元/㎡执行。经过四年来的适应性实施,本次修改只是恢复执行2010年《管理办法》出台时规定的标准。
三是我院周转房租金标准在湖南省内高校中是较低的,具体见表一。
四是近年来学院周边市场房屋租金标准不断提高,如果学院继续维持较低的房租标准,不利于学院周转房的管理。
表一 省内部分高校周转房政策一览表
高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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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住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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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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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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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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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年 3.6元/月,第2-5年按1.2、1.4、1.6、1.8倍上调租金,第6年市场价,第7年1.2倍市场价。市场价标准:套房15元-17元/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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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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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最长不超过两年(含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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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里半校区每月10元/㎡;南院校区每月10元/㎡;桃花坪校区每月8元/㎡;咸嘉湖校区每月8元/㎡;张公岭校区每月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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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农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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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租期三年,续租的租期为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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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套房:8元/㎡、非成套房:6元/㎡、其它: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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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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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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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年2.41元/㎡,第4年起6元/㎡,5年后收回住房。确有困难过渡一至两年,按市场价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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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文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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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长租住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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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后租金按市场价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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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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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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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套房:10-12元/㎡(按楼层不同)、非套房: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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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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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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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2.3元/㎡
市场价:带卫生间:7元/㎡,
不带卫生间: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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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对象主要是:新的《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后,学院将根据新的《管理办法》对全院教职工周转房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目的是为了加大教职工周转房的管理力度,缓解周转房源的紧张状况,盘活周转房的有限资源,提高周转房的使用率,使学院教职工周转用房使用更加合理、有序。五、新的《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后,将开展哪些工作?
1.超期限租住周转房的;
2.本人或配偶在衡阳市区内有住房仍租住周转房的;
3.有转租、外借、强占周转房等违规行为的。
在清理工作开展之前,学院会根据实际情况针对教职工的具体困难予以调查、分类研究处理。建议有困难的教职工以书面报告的形式,请所在部门的领导签字并盖部门公章后,交资产管理处统一汇总。资产管理处工作人员在清理工作具体实施前还将以上门服务或电话沟通的方式进一步收集意见、核对住户基本信息,确保租期和房租标准零差错。
自1994年国家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实行货币化补贴的房改政策以来,有周转房的高校一般按市场租金收取房租,租住期限为1—2年。我院保留较大数量的周转房供无房教职工使用,并实行较宽松的租住期限和较低的房租标准,近几年来又为教职工提高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充分体现了学院对教职工的关心和爱护。加强周转住房管理是学院的一项基础性、常规性工作。周转房关系到教职工的切身利益,需要教职工及其所在部门的密切配合、理解与支持。
资产管理处
2014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