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根据2023年衡阳师范学院国有资产清查情况,为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管理,确保资产明晰、责任到人,按照《衡阳师范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校资字[2021]1号)文件要求,请各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1.涉及机构合并、分设、重组、搬迁以及人员异动的部门,应依据《衡阳师范学院资产交接管理办法》(院资字〔2014〕4号)的相关规定,办理资产交接手续,严禁擅自违规调配、搬迁、处置国有资产。
2.部门之间的固定资产调拨,需固定资产所在原部门填写《衡阳师范学院固定资产调拨单》,由移交人、接收人及部门领导签字后,报采购与资产管理处统一调账。
3.部门内部的固定资产交接,由部门资产管理人员在学校资产管理系统中进行调整,并填写《衡阳师范学院人员异动资产交接单》报采购与资产管理处留存。
4.各部门资产管理员要积极协助岗位调整人员按程序办理资产变更交接手续,以确保固定资产的帐、卡、物相符。
5.若资产管理员发生岗位调整,各单位应及时重新明确资产管理员名单,并于11月15日前报送至行政楼206室周敏老师处。
6.各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资产移交工作,组织安排人员对本部门的资产信息进行全面核查,完成资产交接手续,杜绝因部门搬迁、人员岗位异动导致资产流失现象发生,并于11月30日前在资产管理系统中完善相关信息,保证帐卡物相符。
我处将对资产交接工作核实检查,并进行通报。
附件:1.衡阳师范学院固定资产调拨单
2.衡阳师范学院人员异动固定资产交接单
采购与资产管理处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