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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仪器设备维修有关事项的通知

   编辑:采购与资产管理处    时间:2023/06/28 14:40



校属各部门:

根据《衡阳师范学院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办法》及学校2023年度财务预算安排的仪器设备维修经费额度,现将2023年学院仪器设备维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各教学教辅部门的仪器设备年度维修经费额度将分配至各部门(详见2023年仪器设备维修经费额度分配表),年度维修经费使用不能超过分配额度。

2、 各教学教辅部门需在资产管理系统维修平台进行维修申报,单次维修费用在5000元以下的仪器设备的维修工作由部门负责安排,报帐前由采购与资产管理处审核设备维修单(由仪器设备维修平台上打印)、维修发票,办理经费登记、开具经费单,然后到计划财务处报帐;单次维修费用超过5000元的维修项目,先报采购与资产管理处,经审批后,由采购与资产处组织报修部门和监管部门共同参与洽谈维修事宜。

3、 各教学教辅部门使用的维修经费,必须有详细的维修记录。报帐人员到采购与资产管理处开经费单时需带仪器设备维修申报单到采购与资产管理处审核。

4、 行政管理部门的仪器设备维修工作由采购与资产管理处负责管理,报修人员在资产管理系统维修平台进行维修申报,采购与资产管理处联系安排维修人员进行维修,严格控制维修费用。

5、2023年学院财务预算安排设备维修经费250万元,按以下方式分配维修经费额度:

①分配至各部门维修费用60万元,具体分配额度见附表。

②电梯运行费用25万。(其中,21台电梯、4台扶梯的年检、限速器校验、年维修维保例费10万元;全年25台电、扶梯的维修费用15万元。)

③公共设施维修保养(含公共体育设施、防洪排水)费用8万。

④东西校区外墙空调加固、室内柜机清洗维护、教室学生宿舍风扇更换、维护费用15万元。

⑤中央空调的维修维保费用7万元。

⑥行政、教学部门搬迁费用80万元(含档案馆、生命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等二级学院搬迁,政府采购协会经费12000元)。

⑦西校区更换电梯一台25万元。

⑧大型仪器设备维修20万元。

⑨宿舍家具及教室课桌椅维修更换10万元。

6、各部门在使用维修费时须严格遵守《衡阳师范学院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维修经费只能用于仪器设备的维修开支,严禁挪作他用。

7、资产管理系统维修平台中仪器设备名称、设备编号、规格型号、购置日期、故障现象及原因等项目为必填内容,请各部门严格按要求填写。严禁虚列维修项目、虚开维修发票套取维修经费,一经发现核实,将严格追究经办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8、南岳学院的仪器设备维修,按南岳学院设备维修管理规定办理。

采购与资产管理处

2023年6月27日

附:2023年各部门设备维修经费额度分配表

序号

部门

经费额度(元)

1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46000

2

数学与统计学院

6000

3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35000

4

地理与旅游学院

20000

5

文学院

10000

6

外国语学院

18000

7

音乐学院

30000

8

美术学院

30000

9

教育科学学院

15000

10

经济与管理学院

12000

11

体育科学学院

24000

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50000

13

马克思主义学院

5000

14

生命科学学院

20000

15

新闻与传播学院

22000

16

法学院

5000

17

信息与网络中心

70000

18

图书与档案馆

13000

19

新闻中心

5000

20

功能金属有机材料重点实验室

30000

21

协同创新中心

9000

22

机关各部门(含公益设施)

125000

合计


6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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