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您现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招标采购>>设备招标>>正文

教师教育职业技能实训中心项目检测工程服务项目采购招标公告(第二次)

   编辑:采购与招标中心    时间:2023/12/01 09:59



“教师教育职业技能实训中心项目检测工程服务”采购项目拟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教师教育职业技能实训中心项目检测工程服务项目采购项目采购

2、采购计划编号: HSCG[202356]

3、采购项目预算: 上限值44.441665万元

4、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5、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6.质量要求:进度及时,成果资料真实可靠,符合现行的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及设计要求

7. 检测服务期:自检测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8. 检测依据:根据设计施工图纸、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施工规范、强制性条文、验评标准和市政工程检测规范

7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þ履约保证金2000元(投标完成后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需求内容

单位

数量

1

衡阳师范学院教师教育职业技能实训中心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主要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地基与基础检测、桩基检测、基坑检测、常规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实体检测(非破损砼抗压强度检测、钢筋探测、楼板厚度检测、砌筑砂浆强度检测等)、幕墙检测、植筋拉拔检测、水电检测(含水、电原材料检测)、建筑设备安装检测、建筑智能化工程检测、防雷接地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声环境监测、装饰材料检测、门窗检测、人防工程检测、建筑节能检测、边坡沉降位移观测、建筑变形观测、室外管网监测、消防检测等及国家和当地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检测项目,包含对比检测。如上述未包含的检测内容,而根据施工图纸和国家有关规范要求的检测项,或根据实际施工需求需增加的检测项均包含在内,投标人报价时一并考虑,今后不再增加费用。

1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为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入驻的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的检测范围和项目至少应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年检合格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另还需具备相关职能部门颁发的防雷和消防检测资质。

(4)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管理手册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培训证书,管理手册和培训证书如注明了单位的则注明的单位应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

注:成交供应商需按照相关规定在当地建设工程质监部门进行备案,服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者,于2023 12  1  2023年 12月5 上午 9 时至 11 3 时至 5 时(北),在 衡阳师范学院学术交流中心206室 获取招标文件

þ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3 12 11 16 00 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 衡阳师范学院学术交流中心201会议室  

3、开标时间: 2023 12 11 16 00 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 衡阳师范学院学术交流中心201会议    

、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衡阳师范学院采购与招标中心cgzb.hynu.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参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法

1)  称: 衡阳师范学院

2)地  址: 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6号

3)联系人: 周老师

4)邮  编: 421002

5)电  话: 0734-8486614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