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衡阳师范学院东校区音乐楼A-D栋艺术角改造项目已经学校研究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衡阳师范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招标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项目名称:衡阳师范学院东校区音乐楼A-D栋艺术角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衡阳师范学院东校区音乐楼;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规模:总投资68000元;
3.工期要求:20天(日历日,下同);
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
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二.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会计制度或会计报表)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售后服务和技术人员名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出具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采购活动。
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三.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须从2023年7月 24 日~2023年7月26日(每日9:00-11:00,15:00-17:00,双休日不接受报名)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下列资料: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的单位有效介绍信。②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③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加盖公章)。④资质证书(副本)和复印件(加盖公章)。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和复印件(加盖公章)。⑥如投标申请人为湖南省外企业还须按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提供入湘施工登记证、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无拖欠民工工资证明和不良行为记录证明、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证明(①、②中的授权委托书留原件,③、④、⑤、⑥验原件、留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到衡阳师范学院东校区学术交流中心楼206室报名,经审核签认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2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
五.开标时间
1开标时间为2023年7月28日10时00分,地点:衡阳师范学院行政楼201会议室
2逾期未到,招标人不予受理。
3 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衡阳师范学院采购信息网((http://cgzb.hynu.edu.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阳师范学院;
地 址: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6号;
联系人:周老师;
电 话:0734-8486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