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衡阳师范学院经管学院研究生研习室及多功能厅装修等维修改造工程已经学校研究批准建设,项目总投资 10.248161万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衡阳师范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衡阳师范学院经管学院研究生研习室及多功能厅装修等维修改造工程;
1.2.2 建设地点:衡阳师范学院东校区;
1.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3 工期要求:45天(日历日,下同);
1.4 招标范围:地面安装复合地板、教室讲台改复合地板、教室灯光更换、电路改造等(具体做法详见施工方案及预算清单);
1.5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2.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2.5其他要求:
2.5.1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或异常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2.5.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最低投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须从2023年1月4日~2023年1月6日(每日9:00-11:00,15:00-17:00,双休日不接受报名)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下列资料: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的单位有效介绍信。②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③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加盖公章)。④资质证书(副本)和复印件(加盖公章)。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和复印件(加盖公章)。⑥如投标申请人为湖南省外企业还须按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提供入湘施工登记证、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无拖欠民工工资证明和不良行为记录证明、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证明(①、②中的授权委托书留原件,③、④、⑤、⑥验原件、留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到衡阳师范学院东校区学术交流中心楼112室报名,经审核确认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5.2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
6.开标时间
6.1开标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10 时00分,地点:衡阳师范学院东校区学术交流中心二楼会议室。
6.2 逾期未到,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衡阳师范学院采购信息网(http://cgzb.hynu.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阳师范学院;
地 址: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6号;
联系人:周老师;
电 话:15211465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