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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师范学院化学试剂药品、玻璃易耗品及实验耗材供货资格招标公告

   编辑:资产处    时间:2018/04/13 11:42



为加强我校一般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生化试剂、玻璃仪器及实验耗材申购及使用管理,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决定公开招标遴选化学试剂药品供应商、玻璃仪器供应商、实验耗材供货商。招标遴选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进行,现对招标工作说明如下:

一、招标内容及项目名称:

1.名称:衡阳师范学院化学试剂药品、玻璃易耗品及实验耗材供货资格招标

2.数量、交货时间:根据使用部门实际要求

3.交货地点:衡阳师范学院

二、招标要求

2018年衡阳师范学院化学试剂药品、玻璃易耗品及实验耗材供应商遴选工作正式启动。欢迎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及经营企业参加投标。此次,我校仅对供货商资质及服务进行招标,中标单位不唯一。

1.本次招标品种:化学试剂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玻璃易耗品及实验耗材等 。

2.采购周期:自中标签订合同规定执行之日起共一年。

3.参与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复印件;

(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书;

(4)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情况详细介绍(最好附宣传彩页、库房图片资料等);

(6)经营项目清单(产品目录、价目表等资料);

(7)代理授权书;

(8)服务承诺(应包括供货质量、供货响应时间及售后服务等方面承诺)及具体产品价格折扣等优惠政策材料※(此项材料需单独打印密封);

(9)经营相关业绩证明(近三年)(与高校及研究院所的合同、服务协议等);

(10)供货商认为需要陈述的其他内容。

4、其他说明

(1)上述材料要求用A4纸装订成册,所有纸质材料必须加盖公章,并在封面上标明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一式5份)。

(2)学校对没有选中的单位或个人不做任何经济补偿,遴选过程中提交的所有纸质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3)学校评议小组将根据参选单位提供的相关材料、现场答疑情况,并结合实地考察进行综合评定,择优选定。

三、招标工作

1、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4月13日-2018年4月19日,9:00-16:00。

2、领取招标文件地点:衡阳师范学院资产管理处综合科(东校区学术交流中心204室)。

3、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8年4月23日下午15:00 (北京时间);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贵方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4、开标地点:衡阳师范学院东校区学术交流中心204室。

5、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0734-8486693

  

衡阳师范学院资产管理处

2018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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