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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校区学生公寓16号楼工程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编辑:采购与资产管理处    时间:2025/08/28 17:20



“东校区学生公寓16号楼工程检测项目”项目拟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

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东校区学生公寓16号楼工程检测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 HSCG[202545] 号

3、采购项目预算: 上限值332874元 。

4、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5、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6.质量要求:要求按照国家现行规范,省、市、行业的相关现行规定要求进行检测,进度及时,与相应施工同步,并满足设计图纸的规定,出具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检测报告,成果资料真实可靠。如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工程检测质量达不到现行的检测规范和标准,中标人应无条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赔偿费用。

7. 检测服务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交付、竣工验收证书签发之日止。同工程施工进度,满足委托方及质检部门相关要求。

8. 检测依据:根据设计施工图纸、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施工规范、强制性条文、验评标准和市政工程检测规范;

7、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þ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5%;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需求内容

单位

数量

1

衡阳师范学院东校区学生公寓16号楼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主要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地基与基础检测、桩基检测、常规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实体检测(非破损砼抗压强度检测、钢筋探测、楼板厚度检测、砌筑砂浆强度检测等)、幕墙检测、植筋拉拔检测、水电检测(含水、电原材料检测)、建筑设备安装检测、建筑智能化工程检测、防雷接地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声环境监测、装饰材料检测、门窗检测、建筑节能检测、边坡沉降位移观测、建筑变形观测、室外管网监测、消防检测等及国家和当地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检测项目,包含对比检测。如上述未包含的检测内容,而根据施工图纸和国家有关规范要求的检测项,或根据实际施工需求需增加的检测项均包含在内。

1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

(1)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 57 号令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资质范围包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钢结构、建筑节能)。注:若检测资质证书尚未下发,则需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准(以官网截图核准公告为准);若检测资质证书已下发,则以检测资质证书为准。

(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管理手册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培训证书,管理手册和培训证书如注明了单位的则注明的单位应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

注:成交供应商需按照相关规定在当地建设工程质监部门进行备案,服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5年8月 28日至2025年9 月3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3 时至 5 时(北京时间)),在 衡阳师范学院学术交流中心206室 获取招标文件。

þ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5 年 9月 9日15 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 衡阳师范学院学术交流中心201会议室

3、开标时间: 2025 年9月9 日 15时 00 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 衡阳师范学院学术交流中心201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衡阳师范学院采购与资产管理处(https://zcc.hynu.edu.cn/index.htm)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参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八、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法

(1)名 称: 衡阳师范学院

(2)地 址: 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6号

(3)联系人: 刘老师

(4)邮 编: 421002

(5)电 话: 0734-8486614

采购与资产管理处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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