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土房屋管理政策、规章,制定学校国土房屋管理相关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学校土地和房产的产权登记、产权界定、资产评估等工作。
3.参与学校新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负责新、改、扩建公用房资产接收和使用管理权移交工作,并监督运行维护。
4.负责公用房的分配、调整及统计上报工作,为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及教职工合理安排周转房。
5.负责学校公用房(含周转房)出租租金管理,及时进行房屋租金调整、核算工作,及时与学校计划财务处核实租金,完成房租扣缴工作。
6.负责学校各类房屋的数据管理,建立规范完整的数据档案,及时准确反映用房情况,承担学校土地和房产等资产数据统计及相关数据的上报工作。
7.做好国土房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8.负责学校物资综合仓库的日常管理工作。
9.负责调拨、调剂资产搬运工作。
10.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