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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仪器设备维修有关事项的通知

   编辑:资产处    时间:2018/07/02 11:40



校属各部门:

根据《衡阳师范学院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办法》及学院2018年度财务预算安排的仪器设备维修经费额度,现将2018年学院仪器设备维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各教学教辅部门的仪器设备年度维修经费额度将分配至各部门(详见2018年仪器设备维修经费额度分配表),年度维修经费使用不能超过分配额度。

2、 各教学教辅部门单次维修费用在5000元以下的仪器设备的维修工作由部门负责安排,报帐前由资产管理处审核设备维修单(空白维修单从资产处网页上下载)、维修发票,办理经费登记、开具经费单,然后到学院财务处报帐;单次维修费用超过5000元的维修项目,先报资产处,经审批后,由资产处组织报修部门和监管部门共同参与洽谈维修事宜。

3、 各教学教辅部门使用的维修经费,必须有详细的维修记录。仪器设备维修费用支出须同时填写《衡阳师范学院仪器设备维修情况记录本》(教务处印制)和仪器设备维修申报单,报帐人员到资产处开经费单时需带仪器设备维修申报单到资产处审核。

4、 行政管理部门的仪器设备维修工作由资产处负责管理,报修人员填报仪器设备维修申报单,资产处联系安排维修人员进行维修,严格控制维修费用。

5、 2018年学院财务预算安排设备维修经费150万元,按以下方式分配维修经费额度:

西校区电梯拆除及更新费用30

根据《衡阳师范学院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办法》,分配至各部门维修费用60万元,具体分配额度见附表。

ƒ电梯运行费用25。(其中,15台电梯、4台扶梯的年检与年维修维保例费13万元;因西校区电梯使用时间已久,东校区文科楼电梯故障率较大,全年19台电、扶梯的维修费用估计要12万。两项合计25万。)

公共设施维修保养(含垃圾斗、公共体育设施、防洪排水)费用10

⑤东西校区外墙空调加固、室内柜机清洗维护、教室风扇清洗维护费用15

中央空调的维修维保费用5万元

公有用房调整及设备搬迁费用5万元

6、各部门在使用维修费时须严格遵守《衡阳师范学院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维修经费只能用于仪器设备的维修开支,严禁挪作他用。

7、《仪器设备维修申报单》中设备名称、设备编号、规格型号、购置日期、故障现象及原因等项目为必填内容,请各部门严格按要求填写。严禁虚列维修项目、虚开维修发票套取维修经费,一经发现核实,将严格追究经办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8、南岳学院的仪器设备维修,按南岳学院设备维修管理规定办理。

资产管理处

                                   2018年622日

附:2018年各部门设备维修经费额度分配表

序号

部门

经费额度(元)

1

物电与电子工程学院

52000

2

数学与统计学院

7000

3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45000

4

城市与旅游学院

22000

5

文学院

8000

6

外国语学院

22000

7

音乐学院

28000

8

美术学院

30000

9

教育科学学院

15000

10

经济与管理学院

14000

11

体育科学学院

30000

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6000

13

马克思主义学院

4000

14

生命科学与环境学院

20000

15

新闻与传播学院

25000

16

法学院

7000

17

中兴通讯学院

20000

18

初等教育学院

5000

19

现代教育技术与网络中心

50000

20

图书馆

10000

21

新闻中心

5000

22

功能金属有机材料重点实验室

27000

23

协同创新中心

7000

24

机关各部门

116000

合计

6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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