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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资产管理负责人和资产管理员的通知

   时间:2014/11/11 00:00



 

院属各部门:
由于学院机构调整、干部聘任以及人员调离、退休等原因,学院各部门分管资产工作的负责人和资产管理员的工作岗位发生了变化。为了完善学院固定资产二级管理网络,切实做好我院资产管理工作,根据学院最近颁布实施的《衡阳师范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要求,请学院机关各处室、各系(院)、教辅部门、后勤集团等部门上报资产管理负责人和资产管理员名单。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产管理负责人。各部门由一位行政领导负责资产管理工作,包括对固定资产登记的审批,对固定资产调拨、报损、报废的申请签署意见等。
二、资产管理员。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指定1-3名责任心强、综合素质较高、有一定资产管理经验的人员担任。为保证资产管理的长效性,各单位资产管理员不可频繁更换。如确实需要更换,必须向资产管理处提交书面申请,办理交接手续。
三、报送方式:请各部门于2014年11月17日前将加盖部门公章的《固定资产管理负责人、资产管理员登记表》(见附件)送至资产管理处设备管理科(学术交流中心206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邮箱hysyzcc8486614@163.com。联系人:王林敏,联系电话:8486614。
特此通知。
 
附件:固定资产管理负责人、资产管理员登记表
 
                                       资产管理处
                                    2014年11月7日

 

附件
 
固定资产管理负责人、资产管理员登记表
填报部门:                            填报时间:年  


姓名
负责人或管理员
联系电话
管理范围
××
资产管理负责人
137××××1234
全部资产
××
资产管理员
186××××1234
办公资产
××
资产管理员
139××××1234
实验室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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