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及市场条件,提高我校政府采购能力,进一步规范我校物资设备政府采购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衡阳师范学院现采取公开选取方式择优选择业绩好、有一定的规模、信用度高及业务能力强的社会代理机构承担政府采购服务,欢迎合格的社会代理机构投标。
一、项目名称:2016年物资设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服务采购
二、采购预算金额:根据学校物资设备年度采购计划确定
三、代理内容:代理我校2016年物资设备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全过程工作。(包括编制、送审备案采购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咨询,协调合同签订等)。
四、报名条件:
1、资质:具备政府采购代理资质,能够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中查询到机构名称并符合湖南省有关政府采购要求(提供原件、复印件)。
2、近两年内未因不良行为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在湖南省招投标中心未有不良行为记录的。
五、报名提交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用于查验);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所投业务相关的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司公章。未按要求提供完整材料或复印件未加盖公司公章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报名单位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造假行为的,将取消资格。
六、报名时间: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16年6月29日至2016年7月6日期间(法定节假日例外),每天9:00至11:30和14:30至17:00(北京时间),委派授权代表到衡阳师范学院资产处报名和领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周熠 联系电话:0734-8486614
衡阳师范学院
201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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